心理健康及影响
(一) 心理健康的定义
我们认为,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对环境、生活及自我的良好适应状态。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;生活包括个体的学习、职业、家庭及社团等活动;自我包括了个体自身的身体、心理、知识及技能等方面的要素。
(二) 心理健康的标准
标准如同定义一样,不同学者的侧重点不尽相同。下面简单介绍一些有影响的说法。
1. 马斯洛和密特尔曼(Mittelman)提出的标准
(1) 具有适度的安全感;
(2) 具有适度的自我评价;
(3) 具有适度的自发性与感应性;
(4) 能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;
(5) 适度地满足个人的需要;
(6) 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;
(7) 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的;
(8) 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;
(9) 适当的情绪泄与控制;
(10) 在不违背团体的原则下能保持自己基本需要的恰当满足。
2. 科泽尔(R.Kessler)提出的标准
(1) 具有道德责任感和成熟的敏感性;
(2) 十分关心别人的福利和得失;
(3) 丢掉敌视和怨恨;
(4) 对现实没有大的歪曲;
(5) 有自知之明;
(6) 能够对付人格中的危险因素;
(7) 能够起对抗原始犯罪行为的强烈作用;
(8) 对过去的行为敢于负责;
(9) 完全懂得社会中的自由是包含着满足和责任的因素。
3. 国内学者提出的标准
(1)乐于工作;
(2)能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;
(3)对自身具有适当的了解;
(4)和现实环境有良好的接触;
(5)知、情、意的正常发展;
(6)统一协调的行为能力;
(7)生活与人际关系的良好适应和反应。
综上所述,我们认为,心理健康的标准还应包括以下内容:(1)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;(2)适当约束自己的言行;(3)保持情绪的平衡与稳定;(4)正确认识周围环境;(5)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;(6)具有完美的自我发展目标。